21/7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在下午7时30分终止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下午7时30分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下午6时正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下午4时正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下午2时正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正午12时。
雷暴警告在上午8时03分发出,有效时间至上午10时正。
所有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在上午5时10分取消。
一号戒备信号在上午3时20分发出。
20/7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在下午10时正终止。
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在下午9时20分取消。
三号强风信号在下午7时40分发出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下午10时正。
黄色暴雨警告信号在下午6时15分取消。
黄色暴雨警告信号在下午5时正发出。
雷暴警告有效时间延长至下午7时正。
八号东南烈风或暴风信号在下午4时10分发出。
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在下午3时50分发出。
红色暴雨警告信号在下午3时45分发出。
黄色暴雨警告信号在下午3时10分发出。